2024年度,我局围绕海洋经济领域中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一体化推进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执法改革、数字化改革、普法宣传、法治保障等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法治中国示范区先行市建设和高质量推进舟山海洋经济事业发展贡献法治力量。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总结
(一)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在12·4宪法日当天组织局近三年新进人员、近一年新提拔干部共30余人开展宪法集体宣誓;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全面提高法律知识储备。二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依法履职组织保障,在年初和年底分别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依法行政总结,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范围;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组织中心组专题学法4次;梳理制定《2024年法治舟山建设考核评价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推动党建赋能法治,组建渔业领域52个“航行的支部”,培育80艘示范船,筑牢以渔民自身为主体的海上战斗堡垒,将海上矛盾纠纷的化解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加强依法行政考核督查。强化考核指标导向,围绕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各项考评指标,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工作,分别提交台账至各个牵头口子,为全市法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贡献海字力量。
(二)继续深化海洋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拓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目录。以《舟山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地方扩展目录(2023年)》为基础,指导各县区划转相应执法事项,局领导带队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商讨部门间合作机制,确保事项承接工作平稳落地。二是完善海洋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健全海洋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建立海上网格管控架构,强化执法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机制。建立海洋行政执法部门与涉海各业务主管部门间的工作会商沟通、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联络协同以及日常监管执法联动协作等工作机制。三是改革案例各方面成就突出。改革成果在全国海上枫桥经验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在全省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上交流分享;上榜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市县法治建设案例》,上榜中国(浙江)自贸区第一批省级制度创新案例;改革经验改革案例的信息稿被舟山市《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重大改革经典案例汇编》收录;调研论文稿荣获舟山市“海上枫桥经验”地方立法研讨会征文活动优秀奖。
(三)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提升执法数字化水平。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省统建处罚系统,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共完成7个双随机任务,共计19户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为57%,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落实国家和省监管事项认领覆盖工作,实现监管事项清单应领事项认领率达100%、行政检查事项年度覆盖率达100%;执法办案行政处罚案件100%赋码、执法检查100%亮码、行政处罚文书100%电子签章、行政处罚文书100%平台出件、线索处置100%有回应。二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综合执法事项清单,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全部执法事项列入9大专项执法任务,按计划开展执法检查,避免多头、重复扰企检查;加强基层日常执法规范指导,通过浙政钉工作群定期发布工作提示,持续开展执法疑难问题研讨。三是强化执法队伍练兵。持续开展全市海洋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培训工作,打造“敢担当、敢执法、敢碰硬”的海洋行政执法铁军队伍,组织开展两期合计近200人参加培训;加强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证培训考试,确保应持证人员持证率达95%以上;强化“三支队伍”建设,其中一名执法人员在农业部组织开展的“2024年长江十年禁渔技能竞赛行政执法文书制作项目”中荣获第一名。四是推进清廉执法建设。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坚决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聚焦于海洋伏季休渔、长江口十年禁渔、“亮剑”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着眼于帆张网、蟹笼、“三无”小飞艇等高风险渔船,纵横联动狠抓渔业安全执法,坚持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手腕,用强有力的措施“遏重大、降较大”,坚决守牢海上安全底线;继续落实季度案卷评查机制,以数字卷宗为重点,开展年度案卷评查活动,本年度,有1件案卷被评为全省渔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
(四)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信用建设。 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维护海洋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制度,本年度共开展合同审查227件。 二是推进信用系统应用和评价。加强信用数据归集和质量提升,规范开展信用修复,依法维护海洋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三是强化信用监管和宣传。落实信用评价在许可、监管和处罚等环节的应用,深入挖掘数字信用应用场景;开展信用建设宣传活动9次,引导3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有效浓厚海洋经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氛围。
(五)加强法治保障。一是推动诉源治理化解行政争议。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和矛盾化解工作,切实落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无任何行政决策发生复议或诉讼;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配合宁波海事法院各项海洋公益诉讼案件;落实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发挥海事办调解作用,推进诉源治理;持续推进“以案释法”工作,编制典型案例,本年度共在“法治舟山”、“学习强国”、“舟山海洋经济”等各类平台发布典型案例30余条。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配备和培养工作,完成局外聘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作用,本年度共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6余次;按规定落实外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履职和考核,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海洋经济法治业务的指导和培训。 三是持续开展特色普法宣传。制定实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强化宪法宣传学习,全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禁渔期法治宣传、海洋经济主题宣传月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企业、码头、船头为阵地,将普法贯彻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强化执法普法警示教育。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精神,深入开展涉渔涉海法律法规普法宣传,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本年度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7场次,惠及群众1799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80份,通过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本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20条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海洋领域执法情况复杂,涉及多领域,但因海上管理对象的复杂性和监管主体的多样性,在实际执法中部分危害海上安全的行为却缺乏管理的法律依据,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健全,填补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空白,也需要结合地方实际出台适合舟山实际发展的配套制度。
(二)执法队伍建设仍需持续加强。海洋综合执法事项持续增多,涉及资规、生态、文广等多个条件,专业性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在力量配备与专业技能上与部门监管需求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壮大执法力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海洋综合执法能力和素养。
(三)海洋综合执法应用技术上待突破。数字化平台在系统功能上还存在优化空间,实战实效性较低,数据共享、资源共用、应用贯通、派人派船等方面,还存在着技术突破壁垒,还需在下一步系统开发中持续突破。
三、下步工作安排下一步,我们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学促学作用。将进一步深化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法治部门建设的重要目标,切实加强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工作,通过案卷评查、专家讲座、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海洋综合执法水平。深挖海洋渔业领域内的新问题、难堵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推动系列配套制度的出台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