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完善海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关于集中行使的处罚权事项裁量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舟山市海洋经济发展局执行的地方扩展目录事项清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其中2022年公布的省统一目录以我局2023年9月12日公布的《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的公示》链接:http://zsoaf.zhoushan.gov.cn/art/2023/9/12/art_1229339215_3818097.html 为准,划转事项中生态条线裁量基准以《关于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