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市海洋与渔业执法保障基地建设项目(下称本项目)前期工作已启动,实施单位为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码头施工安全总评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项目拟新建固定码头(1000吨级)1 座,浮码头(500吨级)三个泊位,总泊位长度为270 米,码头前沿线布置在-14~-20米等深线附近,由东向西依次布置3座浮趸船和1座固定码头平台,布置2座栈桥与后方陆域连接。新建可扣押20艘违规渔船的扣船场所1座,新增架空平台1座约238㎡。
2.2本次招标设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舟山市海洋与渔业执法保障基地建设项目码头施工安全总评。
主要内容包括: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完成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咨询报告。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施工安全总评送审稿,协助办理施工安全总评项目报审、批复(或核准)等各项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企业(备案专业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于)。
3.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认定为失信执行人 。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4 月 28 日至 4 月 30 日的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同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至招标代理人处(地址:舟山市临城中浪国际大厦A座23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8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临城街道金岛路9号田螺峙商务大厦612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选取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选取活动或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9号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0580-2628153
招标代理:浙江自贸区舟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新城中浪国际大厦A座23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80-202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