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海洋特别保护区宣传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任何个人或单位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本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提出。 地址:定海区临城金岛路9号;联系人:马艳丽,联系方式:2826286
海洋特别保护区宣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