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房委办[2021]2号《关于房改补贴审核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我单位将对选择作出承诺的申请人尤沈丽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的人员及申请内容有异议请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机关纪委 2027039 办公室 2063175
附件:尤沈丽未参与批地建房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