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全面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22- 08- 11 10: 52 来源: 余丹艳 访问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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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舟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海洋与渔业系统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于7月起全面开展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落实部署。为积极推进案卷自查工作,舟山市海洋渔业局于7月14日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自查范围及自查方式和步骤,确保具体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工作。此次案卷自查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前期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市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市局政策法规处、市局行政许可处、海洋行政执法大队、舟山市渔船检验中心组成案卷抽查小组,于8月1日至8月10日分别对市本级、岱山县和普陀区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抽查工作,严格按照案卷评查标准,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行政执法程序、案卷制作及归档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并就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及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现场展开研讨,交流办案经验。

三是总结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以此次案卷自查工作为契机,仔细梳理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坚持问题导向,积极落实整改,倒逼行政执法案卷质效提升,真正实现以评促改。

下一步,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将把案卷自查纳入常态化工作,通过自查自评及平时抽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案卷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