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开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解读会

发布日期: 2022- 04- 02 17: 00 来源: 张蕾 访问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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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上午,为进一步领会《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推进和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加快极具海岛特色的舟山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开展《条例》的解读会。由局政策法规处对《条例》进行全面解读,全市系统内的海监渔政执法船艇协查员队伍参加会议,各县(区)以视频会议线上培训的形式设分会场。

解读从《条例》的立法背景、具体内容以及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现状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四个部分展开。自浙江省2018年成立全国唯一的省级综合行政执法指导部门以来,一直在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上不断努力,在体制、机制上不断创新,此时出台《条例》是推进地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志性成果,能够有效贯彻落实袁家军书记所强调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要探索地方自主性先行性立法高效路径,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打造成为法治政府建设 的“ 金名片 ”。这是国内首部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省级层面的创制性立法,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进法治政府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以及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五个层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分为总则、执法事项,执法协同、执法规范、执法保障、执法监督、附则共七章三十八条,主要有八大亮点:一是树立“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理念,二是构建全省统一的数字化行政执法平台,三是建立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化管理制度,四是明确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方式和途径,五是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执法协同,六是促进执法规范统一,七是统筹行政执法保障,八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合力。

我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创全国先河,2013年以来,将5个领域237项涉海事项划转至海洋执法局集中行使,有效破解“多龙治海”、执法低效等瓶颈问题,并在全国首推“紧密型联合执法”,与部省属海事、海警等部门开展“海盾”“碧海”“护岛”等联合执法行动209次,查处各类涉海违法案件164起,执法效率提高近50%,改革成果作为第三批自贸区创新实践被商务部复制推广。下一步,将以《条例》为依托,推动涉海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开展。

会后,执法部门还组织了执法船艇协查员参加考试,为依法取得执法辅助证件做好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