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三四工作法”加强大黄鱼资源保护执法监管

发布日期: 2022- 01- 21 15: 14 来源: 方赛儿 访问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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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采取“三措施”:一是开展定期巡航。结合浙北渔场定点值班任务,组织嵊山水域值班船艇对海礁附近海域进行巡查,和东福山海域值班船艇对浪岗附近海域进行巡查,每日巡查不少于一次,实现重点海域常态化检查;二是开展专项执法。市海洋与渔业局统筹组织全市执法力量,采取上下联动、区域联动等形式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或交叉执法,有针对性开展重点海域、重点时期的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力量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三是开展跨部门联动。深化行刑衔接,部门协同机制,充分发挥与海警部门的联动协同作用,适时组织开展禁渔线内外联合执法

做到“四任务”:一是严厉打击禁渔线内非法捕捞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跨海区作业行为;三是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作业行为;四是严厉打击违规海钓行为,通过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持续高压,形成强大执法震慑,全力推进“大黄鱼”资源保护执法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