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舟山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在局9楼会议室召开。局党组书记、局长蔡朝才,副局长李增辉,总工程师罗海忠及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14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增辉主持。
会上,增殖放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了2020年舟山市(本级)增殖放流工作情况以及2021年舟山市(本级)增殖放流工作实施方案。随后,参会人员围绕我市增殖放流工作进行热烈的讨论,就今后增殖放流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会议决定,2021年计划在舟山海域放流大黄鱼、厚壳贻贝、曼氏无针乌贼、海蜇等12种物种,并对种苗的放流规格、数量、金额、时间、地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蔡朝才局长在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2020年增殖放流工作。他强调,增殖放流工作对舟山意义重大,我们要怀着神圣的使命感、带着强烈的责任感去做好这项工作。他指出,各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协同配合,加强放流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扎实做好增殖放流工作。此外,要积极鼓励相关科研院所参与增殖放流工作,开展相关基础研究,注重放流后效果评估,推动增殖放流工作更上一层楼。
下步,增殖放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精神,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海洋水生生物增殖放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