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江口禁捕区水域执法巡航长效常治机制 推动十年长江禁渔落实落细

发布日期: 2021- 02- 19 16: 50 来源: 市海洋与渔业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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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舟山海洋行政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长江口禁捕区管理的要求,坚决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分片包干,持续开展长江口我省管辖水域执法巡航值班行动。

一是拓宽执法广度,高质量巡航。舟山海洋行政执法大队派遣中国渔政33006到达指定海域开展为期七天的执法巡查,严禁各类渔船在长江口禁捕管理区内作业,清理整治非法捕捞行为,重点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以及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和扩大长江禁捕退捕成效。同时,通过统筹部署对钓梁至马目一带海域的油气管道维护开展了执法检查,巡航值班行动共航时50小时,航程589海里,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未发现涉渔“三无”船舶,油气管道和航道情况正常。

二是强化监管力度,高标准督查。严格遵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鳗苗专项捕捞管理要求,从严从紧管控鳗苗捕捞作业规模和生产秩序,对于鳗苗捕捞作业渔船严格查看其相关证书、网具规格和数量,跨县作业者要求其提供作业水域所在地县级渔业主管部门书面意见。经巡航,共查处鳗苗作业渔船18艘,其中7艘因未携带相关证书等待进一步处理,并责令涉事船舶限期清理鳗苗作业张网,对违规捕捞的鳗苗进行了现场放生。

下一步,舟山海洋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聚焦长江禁捕工作,深入开展长江口水域执法巡航行动,同时将鳗苗捕捞管理工作落实落细落精,推动长江口禁捕区管理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