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渔业安全“铁拳整治2020”专项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6-30 00:00 来源:张蕾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方案》制定的目的、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针对近期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4.12”浙普渔68628渔船失联事件的惨痛教训,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渔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为有效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遏制渔业安全事故的多发态势,根据《舟山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管理责任五项措施的通知》、《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渔港“港长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确定的主要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方案》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是总体目标,第三部分是整治内容,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

(一)关于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为“平安舟山”筑牢渔业安全底线。

(二)关于总体目标。自2020年4月20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开展渔业安全“铁拳整治2020”专项行动,集中排摸危及渔业安全的漏洞短板,集中整治危及渔业安全的风险隐患,集中打击危及渔业安全的违规行为,集中提升危及渔业安全的船员素质,集中夯实渔业安全的管理基础,集中建立规范渔业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有效遏制渔业安全事故的多发态势。

(三)关于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全面开展风险大排查。做到排查“三个必清”,即渔船基本底数必清、渔业安全隐患必清、责任落实情况必清。二是全面开展隐患大整治。重点落实“三个必改”,即有效持证不到位必改、渔船隐患未消除必改、管理责任未落实必改。三是全面开展执法大行动。深入开展“五个必打”,即挂靠渔船不服从管控的必打、帆张船渔船违规的必打、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安全救助终端设备的必打、隐患整改不到位或职务船员配备不到位擅自出海的必打、未落实渔船编组生产制度的必打。四是全面开展安全大培训。强化实施“四个必训”,即船东船长必训、职务船员必训、普通船员必训、管理人员必训。五是全面开展基础大建设。扎实推进“四个必建”,即整合建设基层渔船管理组织、全面深化渔港“港长制”建设、建设智慧渔业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渔船海上“监控”工程。六是全面开展机制大构建。着力推进“五个必立”,即建立渔船编组(落单)检查制度、建立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考核机制、建立渔船安全管理记分制度、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建立海洋自然灾害信息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四)关于工作要求。分三步推进。一是压实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重拳出击、重典整治,分别强调了各县(区)和相关功能区、市县两级安委会、海洋与渔业部门、公安和海警等部门的职责和分工。二是综合治理,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分析渔业管理中的乱点、重点、难点和盲点,抓住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把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加大“黑色4小时”渔船安全管控力度、提升基层渔船管理服务站安全管理能力等作为重要突破点,以挂图作战、晾晒比学,填报隐患排查情况表等形式实行定期晾晒。三是严肃问责,规定了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域中出现的失责、违纪违规问题将严肃问责。

本《方案》于2020年4月20日起施行。

本意见解读机关: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政策原文:http://xxgk.zhoushan.gov.cn/art/2020/4/23/art_1229433793_40472.html